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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城市建筑业发展迅速,因建筑工地施工引起的扬尘问题也屡见不鲜。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意识,规范管理创新措施,减少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要素之一,也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各地相继出台了多项措施。

  但是,部分工地实际施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提质扩面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拿吉林省来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效果参差不齐,市(州)要好于县(市),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建筑业企业的环保意识还需要加强。企业对扬尘治理的投入不够。部分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未完全采取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临时性、简易性设备居多;砂浆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设施防尘措施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及堆放场未做硬化处理。为此建议:

  (一)严格落实建筑扬尘防治责任
        1、建设单位(含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发包单位)对扬尘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确保扬尘污染精准防治资金到位,加大对所属项目检查力度,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含拆除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扬尘污染精准防治主体责任。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扬尘防治体系,制定扬尘管控专项方案并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扬尘污染精准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单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并专款专用。
        监理单位应积极履行监理职责。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并做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防治的行业监管责任,分兵把口、各负其责。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和层级监管,强化县市区的建筑扬尘防治工作。

        (二)提高绿色施工水平

        1、降尘智能监管系统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建筑工地、商品砼搅拌站降尘设施智能化,主要包括:出入口冲洗设备、喷淋设备、水炮自动化控制系统;PM10、PM2.5、噪音、风向、温度等施工现场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其中监测系统的安装位置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现场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或PM10污染指数达到70 微克/立方米以上时,自动开启喷水降尘。
        进一步加强土石方(场平)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的覆盖率,未安装扬尘智能监管系统不允许动土。
        2、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根据市“雪亮工程”建设要求,在建筑工地、商品砼搅拌站进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改造,并与市住建委联网。其中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安装球型摄像机,塔吊、施工现场、主要场内道路安装3台枪式摄像机;商品砼搅拌站主出入口安装球型摄像机,出料口、料仓、场内道路安装3台枪式摄像机,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无死角。
        3、绿色施工全覆盖。加快建筑施工方式转变,提高施工组织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鼓励使用减少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的工艺工法和设备材料、以及使用预拌砂浆,不断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水平。

        (三)加强综合治理

        各地住建部门、建筑业协会,应将扬尘防治工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考核内容。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协调联动,实施扬尘防治综合治理。市住建委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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