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气候变化有关重大宣示座谈会
1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气候变化有关重大宣示座谈会。来自中宣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宣教司,环境规划院、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局)代表以及有关院士、专家参会。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主持会议。
参会同志一致认为,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国际社会2020年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与国际合作的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为《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做出了历史性突出贡献。在国际社会纪念《巴黎协定》达成5周年之际,在今年9月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基础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的新举措,为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和疫后经济绿色复苏注入了强大政治推动力。
会议指出,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宣示,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清晰描绘了中国未来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蓝图。生态环境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牵头部门,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联合各部门、各省市共同深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气候变化有关重大宣示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