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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如何收、怎么收、收多少,污水处理这笔账该怎么算?

根据《议案》,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拟建议,依据全国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分类设立不同的中央、省、市财政分担机制。重点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征收。此外,加快制定和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将环境设施达标情况、实际污染物减排量等绩效考核情况,与各级政府奖励性补贴政策挂钩。
 
面对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的标准“多年不变”使得地方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逐渐陷入困局。污水治理之路注定不轻松,却是必由之路。路该怎么走?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其中,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支持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或更严格标准的城镇和工业园区,可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要率先实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污水处理实行“两条线”模式,政府制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与其向污水处理厂购买污水处理服务约定的污水处理单价并不一定相等。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标准,促进企业污水处理和污染物减排。行业争议多年的污水处理全成本边界得以明确: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这不仅提高了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质量,也在另一角度帮助污水处理企业补偿了成本并合理盈利,整体促进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细分领域的发展。而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在保证基础排水量用户收费标准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污水处理阶梯收费或将成为破局地方、企业与排水企业的有效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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