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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擦亮环境治理的“眼睛”

环境污染防治进入攻坚期的同时,监测数据便显得愈发重要。去叠加经济下行压力趋大,放宽环境监管力度的呼声此起披伏。但从近期全国两会消息来看,“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仍将成为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旋律。重拳治污不放松的一大表现是,杜绝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生态环境的管理、生态环境的治理就像一座大厦,这座大厦,你要让它屹立不倒,最关键的是中间这个柱子一定要坚实可靠,而我们的监测就是这个大柱子。如果这个大柱子撑不住,这个大厦就撑不住,它一定会倒塌。”
 
监测数据是环境治理的基础,换句话说,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也是我们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不能出毛病,不能有问题。近年来,在高压的环保压力之下,环保监测数据造假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监测数据提了三字要求——“真”、“准”、“全”,即真实、准确、全面。在加强监测网建设的同时,为了化解地方行政干预监测数据的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早在2016年,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就已全面完成,随后一年里,全国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开始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生态环境相关监测手段仍在紧锣密鼓地布局,而不论是空气质量还是地表水监测,则有望采取技术监控手段最大程度杜绝人为干预监测的可能。
 
为进一步破局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在顶层设计层面,新环保法及两高关于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作出了明确规定,轻则惩处,重可入刑。地方政府如出现干预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情况,将被“留痕记录”。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也就是说,对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无论是法律追责还是行政追责的规定,都非常严厉。简而言之,以更强有力的监管态势根治环境数据造假将在2019年持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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