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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需重新制定

加快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破解雾霾之困已迫在眉睫。然而,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未能从能源革命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进行有效统筹规划、科学引导产业发展,产业政策及发展目标难以满足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再次围绕国家能源转型升级建言献策。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远远走在了规划前面。因此,及时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无论从积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还是加快推动我国能源革命,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解释道,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先后密集出台3份重要规划文件,即《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它们均为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设定了15%的奋斗目标。然而,本应作为积极引领、指导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却与产业和市场层面的实际发展产生了明显偏差。无论是解决国内雾霾问题、环境和资源不可持续问题,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还是“一带一路”走出去帮助发达国家跨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光伏产业都足以支撑我国制定更加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应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同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另外,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升级步伐。对此,提出了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以及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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